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现将《2023年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中建通〔2022〕38号)(中建规字〔2022〕2号),规范建筑市场参建人员到岗履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参建单位到岗履职、实名制设备集成商依法依规提供考勤设备安装服务行为,督促各方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实名制管理规定,杜绝实名制考勤造假行为。
二、检查对象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重点是政府投资项目、被投诉举报或涉嫌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工程发承包规定和欠薪问题的项目,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涉水地下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等规模较大或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项目。
三、检查行为
(一)项目参建单位是否按照实名制管理规定在现场进行实名制管理;
(二)现场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实名制考勤(出入)登记;
(三)项目现场是否存在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使用照片进行考勤打卡、实名制考勤设备完成系统对接后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信息与审批窗口录入信息不一致的)。
四、行动安排
即日起至6月30日,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自查自纠、排查整治、督导检查等3个阶段推进。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
一是项目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核实梳理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做到实名制管理、是否按照实名制要求进行考勤登记。二是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设备集成商对各自提供服务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项目实名制考勤设备数量是否与合同签订数量一致、设备参数是否符合我市实名制设备对接要求(活体识别,不能照片打卡)、是否私自修改(替换)前端设备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照片)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限期整改,实名制设备集成商与项目总承包单位书面确认安装考勤设备的具体数量与型号。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在建项目开展抽查,重点检查项目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实名制考勤设备是否符合实名制管理要求、参建单位或设备集成商是否存在实名制违规行为等,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现场立即整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通过实名制系统抽查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情况,现场监管部门对项目管理人员实际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项目存在照片考勤、私自修改前端考勤设备人员信息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相关项目参建方和设备集成商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实名制现场管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检查,是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部署、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坚决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迅速组织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确保统筹推进,落实严查严处。各项目参建单位和实名制设备集成商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以扎实细致的现场检查,确保严查严处落到实处。
部分内容由用户投稿或者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底部邮箱进行删除!非常感谢您的支持!